2020年1月23日,19名院士學者公開聯名呼吁,為杜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和食用,建議緊急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,將公共健康安全內容寫入法條,加大野生動物非法利用的處罰力度,把非法消費同樣納入該法的調控和處罰范圍中。國家立法機關迅速作出反饋。2月24日,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《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(下文簡稱《決定》),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。該《決定》為后續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的修訂奠定了堅實的基礎,確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修法方向,亮明了國家保護野生動物、維護公共安全、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心。
食用野生動物不僅事關食品安全,也關乎生態安全。過度食用野生動物必然破壞生態安全,生態安全的破壞又將反噬食品安全,食品安全與生態安全息息相關。每一種野生動物都占據著自然界食物鏈中的一個節點,對生態平衡的維持發揮著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任何一個節點的缺失都有可能引發生態失衡,進而對自然環境造成巨大的不可逆的影響。
中國人向來熱衷于“吃”。以食為天,百無禁忌。然而正所謂過猶不及,食用野生動物所帶來的刺激體驗使得食品安全的堡壘失守,更多的人失去健康乃至生命,人類生存受到威脅。禁食野生動物也許不能完全阻斷新型傳染病的來源和當前的擴散,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,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。